外 商 投 资
业务概述
中国政府对于外商投资一直采取鼓励的态度。当然,中国政府在行政管理及法律制度上有着自己特点,到中国投资必须对此有全面的了解,才能保证投资利益最大化。
下面针对几个主要方面作简要介绍:
☆ 鼓励项目和限制项目
中国政府对大部分领域都允许外商投资,但为了符合国家利益,有些领域采取了限制性措施。《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具体体现了中国政府对于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外商投资项目被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目录上没有列到的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同时中国政府为鼓励到西部地区投资,还颁布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链接:《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中国政府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领域的优惠政策》
☆ 投资形式: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公司。以上四种形式成立的公司属于中国法人。另外,外国企业还可以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得从事直接经营活动。但实践中,许多代表机构通过合法或被默许的途径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 进出口:中国政府对于外资经营进出口有所限制。目前只允许建立中外合资进出口贸易公司,并且对外方所持股份,最低注册资本,年贸易额等方面都有限制性规定。
所有外商投资企业都拥有自产产品的出口权和自用机器设备的进口权。
☆ 税收:外资企业所得税率通常为33%,但中国对某些行业和地区实行优惠税率,税率15%和24%不等。另外,根据规定,一些企业还可以获得税收减免的优惠。但政府将在2004年内对所得税制进行改革,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将会逐步统一。
☆ 土地使用:中国实行土地国家所有制。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通过有偿方式获得有期限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可申请续期。外商投资用地需向政府机关申请批准。
总之,外商投资领域内法律法规众多,程序复杂。因此,为最大可能保证投资者获得预期的利益,任何投资项目的决定和实施都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在专业人士的建议和协助下完成。
服务内容
☆ 投资项目尽职调查
☆ 外商投资项目谈判
☆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
☆ 合同及章程起草
☆ 治理结构设计
☆ 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变更和重组
☆ 经营管理中的其他法律事务(包括进出口/外汇/人力资源等)
☆ 外商投资企业的终止
☆ 投资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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