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一级律师、经济贸易和建设工程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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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欲弘、陈秉五、叶伟膺三位仲裁员2002年1月22日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新春联谊会上 |
1958至1988年在一机部电工局、外事局、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主要从事、负责援外成套项目、技术和成套项目引进进口的立项、考察、洽定合同项目等技术、进出口贸易法律工作。陈律师先后到法、美、日、意、非洲、泰、新、巴等三十多个国家,并与来中国访问的外方进行一系列商务谈判、解决商务法律纠纷、争议。其间曾在美国纽约海特(Haights')律师事务所工作一年。
1988至1994任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任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处理涉外经济贸易纠纷、担任法律顾问和出具法律意见。
自1986年至今,陈律师受聘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亲自处理的仲裁案件数以百计。其认真严谨的办案风格和优秀的工作水平得到了国际仲裁界的高度评价。陈律师与包括斯德哥尔摩仲裁院、美国仲裁协会、伦敦仲裁院等国际仲裁界保持着密切关系。 |